近日,内蒙古自治区发布了工业窑炉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,促进内蒙古工业窑炉升级淘汰和燃料清洁替代,全面推进达标排放。具体内容如下。
1、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 优化调整产业布局。严格新改扩建项目环境准入,新建涉工业炉窑的建设项目,原则上要进入园区,配套建设高效环保治理设施。禁止在自然保护区、饮用水水源保护区、风景名胜区等敏感区域内新建、扩建、改建工业炉窑。各盟市应制定计划,对位于城市建成区范围内涉工业炉窑的钢铁、石化、化工、有色、水泥等高耗能、高排放企业完成搬迁、改造。
2、加快燃料清洁化替代 加快淘汰热电联产供热管网覆盖范围内的燃煤加热、烘干炉(窑);加快推动铸造(10吨/小时及以下)、岩棉等行业冲天炉改为电炉。推进燃料清洁化替代,重点区域禁止掺烧高硫石油焦(硫含量大于3%)。玻璃行业全面禁止掺烧高硫石油焦。
3、大力实施工业炉窑深度治理 推进工业炉窑全面达标排放。根据国家已颁布的行业排放标准,配套建设高效脱硫脱硝除尘设施,实施工业炉窑深度治理,推进我区工业炉窑全面达标排放。暂未制订行业排放标准的工业炉窑,包括铸造,日用玻璃,玻璃纤维、耐火材料、石灰、矿物棉等建材行业,钨、工业硅、金属冶炼废渣(灰)二次提取等有色金属行业,氮肥、电石、无机磷、活性炭等化工行业,应参照相关行业已出台的标准,全面加大污染治理力度;铸造行业烧结、高炉工序污染排放控制按照钢铁行业相关标准要求执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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